6日,黑龍江匯通建設發(fā)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匯通公司)董事長鄭安濱向哈市工商局提起申訴,說該公司買的20輛陜西重汽產自卸貨車存在嚴重的質量問題。目前,廠家同意退車,但賠償事宜未達成一致。對此,哈市工商局消保處處長王緒坤表示,廠家陜西重汽涉嫌無公告生產、銷售汽車,此案正在調查中。
買家:17天內有129臺次不能運行
據(jù)鄭安濱介紹,2012年3月9日,匯通公司與陜西重汽4S店——黑龍江紅光汽車銷售服務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紅光公司)簽訂合同,花624萬元一次性購買了20輛型號為SX3257DR384的德龍F3000自卸貨車。
“2012年6月19日,我們辦完牌照投入運輸,結果第二天早晨就因剎車失靈撞了一輛出租車;21日中午,因車輛離合器不好用,掛擋摘不下來,再次肇事,導致3人受傷。”
鄭安濱說,不到一個月的時間里,這20輛車頻繁出現(xiàn)離合及制動系統(tǒng)失靈、小取力器傳動軸變形開裂脫落、車體震動大導致發(fā)動機機體螺栓脫落、大箱后門板開裂等影響車輛運營和安全的質量故障,17天內有129臺次不能運行,最多時一天停運13輛,運營率不足35%,共造成大小交通事故9起,賠償金額高達數(shù)十萬元。
廠家:同意退車 但賠償金額未達成協(xié)議
鄭安濱說,車輛出現(xiàn)質量問題后,匯通公司不斷與紅光公司及陜西重汽駐哈辦事處交涉,盡管紅光公司維修人員多次維修,仍無法保證車輛正常安全運行。2012年7月30日,在與陜西重汽總部溝通后,該公司派遣銷售、技術、質量和配套相關人員趕到哈爾濱。經過半個月的檢驗,陜西重汽的技術人員提出可用三天時間維修,讓車輛達到出廠標準。
對于這樣的答復,鄭安濱并不認可,“出廠一個月就要全部返修,陜西重汽怎么能把存在質量問題的汽車銷售給企業(yè)。因為頻出故障,我們已經錯過了最佳施工期,只能靠轉包和高價租用自卸貨車進行施工,損失慘重啊!”
6日中午,在位于哈市道外區(qū)先鋒路1號的紅光公司院內,記者看到了這20輛自卸貨車。幾場大雪過后,車輛已被積雪覆蓋。角落里,曾經發(fā)生過交通事故的一輛自卸貨車停放著,前臉已經破損,露出了發(fā)動機。
6日下午,記者聯(lián)系了紅光公司總經理徐春立,他表示匯通公司購買的自卸貨車確實有質量問題,“現(xiàn)在匯通公司提出退車和索賠要求,我們公司從中協(xié)調,目前,陜西重汽已經同意退車,但是匯通公司索賠的金額較大,至今雙方仍未達成協(xié)議,匯通公司可通過訴訟解決。”
記者隨后電話采訪了陜西重汽駐哈辦事處主任李明,他表示,如果匯通公司認為車輛有質量問題,可以要求相關部門進行檢驗。
國家工信部:未經許可公告的產品不得生產銷售
哈市工商局消保處處長王緒坤介紹說,“申訴材料上,匯通公司維權過程中發(fā)現(xiàn),購買合同上,所買的自卸貨車型號是SX3257DR384,而實際運抵的20輛自卸車銘牌卻寫著是SX3255DR384,銷售公司和廠家出具的合格證和銘牌也都是SX3255DR384。按照陜西重汽推出型號的標準,規(guī)格為SX3257DR384的自卸貨車車廂高達1.5米,而規(guī)格為SX3255DR384的自卸貨車車廂高僅1.13米,這20輛車的車廂高達1.5米,屬于規(guī)格為SX3257DR384的自卸貨車。
發(fā)現(xiàn)型號不符后,匯通公司曾向哈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車輛管理所及哈爾濱運輸管理局運輸管理處汽修辦咨詢,結果能查詢到的公告是陜汽德龍F3000自卸車SX3255DR384,而陜汽德龍F3000自卸車SX3257DR384是非公告車型。對此,匯通公司曾匯函質疑,但陜西重汽回復說‘SX3257DR384是SX3255DR384的升級版,兩個車型可用一個規(guī)格型號證書。’
可按照商務部、發(fā)改委和工商總局公布的《汽車品牌銷售管理實施辦法》規(guī)定,汽車供應商不得供應和銷售不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未列入《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yè)及產品公告》的汽車。目前,哈市工商局已經受理了這起申訴案件,該案正在調查中。”
目前,匯通公司已將此事申訴到國家質檢總局、工商總局和工信部等國家管理部門。(記者:張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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