龐大集團正值多事之秋。價值50億元的2萬畝圈地成為媒體熱議的話題;三季度凈虧損5.15億元顯示出其業(yè)績在走下坡路;今年8月下旬的車主集中維權事件至今仍懸而未決,隨著涉事車主的合力維權和媒體的不斷曝光,龐大集團似乎聲譽難挽。
車主田春祿
記者對多名車主及龐大集團進行深入采訪溝通,發(fā)現(xiàn)核心癥結在于四大爭議。雙方各執(zhí)一詞,難以達成協(xié)商。這四大爭議分別是:國Ⅱ車欺詐銷售之爭、空白合同之謎、假冒偽劣產(chǎn)品之疑、非法改裝之惑。我們將以專題形式逐漸向公眾呈現(xiàn)四大爭議的始末情由及背后的利益糾葛。
車主親述國Ⅱ購車記:“花國Ⅲ錢買國Ⅱ車,不能上牌故障又多”
在我們的會議室內(nèi),一臉愁容的田春祿向記者講述了從龐大集團購買豪濼牌自卸車的經(jīng)歷。據(jù)他介紹,和他有相似購車經(jīng)歷的車主不在少數(shù)。雖已時隔兩年多,談及購車簽約細節(jié)、不知情買了國Ⅱ車后不能上牌、購車后頻發(fā)的質(zhì)量問題以及車被強制收回等種種遭遇,田春祿在一個多小時的采訪期間仍難掩激動。
一頭霧水 自己的車為何頻遭罰款?
2009年4月,內(nèi)蒙古赤峰車主田春祿通過龐大集團內(nèi)蒙古通遼市霍林郭勒龐大汽貿(mào)中心購買了一臺中國重汽生產(chǎn)的豪濼牌自卸車。
《分期付款買賣汽車合同》顯示,車價款為431797.8元,首付款為121840元,其余車款309957.8元分24個月付清。除首付車價款外,田春祿還支付了管理費2.8萬元,GPS 0.3萬元,家訪費0.15萬元,還款保證金1萬元,保險保證金1萬元,保險費2.58萬元,總計逾51萬元。由于辦理兩年分期付款,除首付款外,田春祿每月需還款近1.3萬元。
車到手后田春祿就開始拉活,他告訴記者:我們就是一群農(nóng)民,就想著從正規(guī)廠家買的車當然就能上道干活了,完全不知道自卸車還要上牌,買車的發(fā)票、合格證等,因為是分期付款,當時龐大方面說還完款才能拿到。
在田春祿提車后的一年半時間中,幾乎一直在霍林郭勒地區(qū)跑運輸。2009年5月,田春祿因駕駛無牌照及無任何手續(xù)的車輛在霍林郭勒道路上行駛第一次被交警查扣。據(jù)他回憶,當時他迅速給霍林郭勒龐大汽貿(mào)中心打電話詢問情況,對方則表示馬上給交警隊打電話令其放行,隨后,交警很快放行了田春祿的車。此后田春祿在霍林郭勒運輸期間,只要被查扣,告知交警車是在龐大購買的就可以放行,他認為,龐大汽貿(mào)中心應該已和交警隊打好“招呼”了。
但是,約在2009年6月,霍林郭勒交警要求他出示在龐大購車的證據(jù)。此時,田春祿發(fā)現(xiàn)手中并沒有任何可以證明車是在龐大購買的收據(jù)。在他的要求下,龐大只提供了一張由改裝廠開具的合格證復印件,完成交款提車手續(xù)的田春祿并沒有拿到發(fā)票與車輛合格證原件。他清楚地記得賣車方告訴他們“兩年還清款項后給發(fā)票、合格證”,而他當時根本不懂自卸車也需上牌照的道理。
一語驚醒 不能上牌的國Ⅱ車!
“情況在赤峰就完全不同了”,田春祿說,2010年3月,田春祿在回到赤峰干活的第五天便被赤峰紅山區(qū)二大隊交警查扣。自此開始,田春祿隔三差五就被扣車、罰款,少則2000元、多則5000元。他這才得知自己貸款籌錢換來的車不能上牌照,更不能上路,“不過就是一堆廢鐵”。他接到赤峰交警的書面通知,無牌無照、無保險的車輛將在赤峰地區(qū)消失,永不能上路行駛,如果一旦出現(xiàn)交通事故,都追究其責任。
原來,早在2007年,國家環(huán)保總局就已明文規(guī)定,自2008年7月1日起,全面停止僅達到國二標準輕型車的銷售和注冊登記。而田春祿手中的車,正是在其購買前半年便已被國家明令禁止銷售和注冊登記的國Ⅱ排放標準的車輛。
田春祿表示,由于車輛無法上道運營,自己只好晚上干活勉強維持,到2010年10月已無力償還每月近1.3萬元的分期付款。記者在其分期還款明細上發(fā)現(xiàn),他最后一次還款是在2010年10月15日,已還款金額為21.9萬元,還差9萬余元就將全部還完分期付款。
然而,田春祿因為車輛無法上路掙錢,上路運輸若被扣查還面臨背負2000-5000元不等的罰款,他逐漸喪失還款能力。2010年底,龐大集團對田春祿提起民事訴訟,追繳田春祿所欠全部車款及違約金,田春祿的車輛也最終被法院收回拍賣。田春祿對記者說:“就是被龐大搶走了。”后來該車被拍賣,龐大集團通知他去取回約10萬元的殘值,田春祿拒絕了。他說,花了幾十萬了現(xiàn)在給我這點錢,不能要!
今年8月下旬,來自全國不同省市的上百名車主進京維權,向龐大集團討說法。龐大集團于8月27日發(fā)布《關于媒體報道的澄清公告》,稱部分客戶因未正常還款而被追求責任。而不少車主則表示要繼續(xù)維權。
國Ⅱ車銷售涉嫌欺詐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14762-2008標準,重型車用汽油發(fā)動機與汽車排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Ⅲ、Ⅳ階段),我國從2008年7月1日起,重型車上路將執(zhí)行國Ⅲ標準。也就是說,此后國Ⅱ標準的重型車將無法上牌。
買的國Ⅱ車并不便宜
我們注意到,田春祿購買國Ⅱ標準自卸車的時間為2009年4月,彼時早已執(zhí)行新的國Ⅲ排放標準。他為何還會從龐大集團經(jīng)銷商處購買國Ⅱ標準的自卸車?據(jù)田春祿和其他一些車主講述,當時他們并不知道存在“國Ⅱ”、“國Ⅲ”排放標準,更不清楚國Ⅱ的車無法上牌。
龐大集團董秘車少華則對記者表示,消費者仍愿購買國Ⅱ標準的車并不奇怪。他談了三個理由,第一是國Ⅱ車要比國Ⅲ車便宜;其次,在國Ⅲ標準推廣初期,能提供國三燃油的加油站很少;第三是不上牌就能不用交養(yǎng)路費,這在很多地區(qū)都是普遍現(xiàn)象。
田春祿等車主所買的國Ⅱ車是否真的便宜?
答案并非如此。田春祿所購買的豪濼牌自卸車僅車價款就為43.18萬元。他對記者說,經(jīng)過跟許多車主接觸詢問,其他車主在2009年同期所購買的國Ⅲ自卸車價格大都在37萬到41萬元間,相比之下,自己所購買的國Ⅱ車還貴了幾萬元。
車少華對記者提出疑問,車主是不是把貸款利息、保險等其他費用也算在車款內(nèi)了?事實上,43.18萬元僅為車價款,此外田春祿還支付了管理費2.8萬元、家訪費0.15萬元、還款保證金及保險保證金各1萬元、保險費2.58萬元等。
對于車主是否是顧慮燃油問題和逃避養(yǎng)路費,田春祿表示,自己買車肯定要跑運輸要上路的,怎么可能明知上不了牌還堅持要買,這種說法站不住腳。像田春祿一樣,從龐大集團正規(guī)經(jīng)銷商處購買了國Ⅱ自卸車無法上牌的車主不在少數(shù)。田春祿告訴記者,僅和自己同一批從龐大集團通遼分公司提車的車主就有七八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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